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(2017年)第41号)第三十条、《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》(陕教〔2019〕132号)中教育教学管理要求和《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管理规定》(陕工商院教〔2023〕40 号)第二十四条规定,我校2019级高职扩招学生中,张涛等62人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,李招莉等214人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,现拟定对违反规定的276名学生(第一批)作退学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2019级高职扩招276名拟清退学籍学生名单(第一批)